總局:電梯安裝、改造作業可以不持證。 |
發布日期:2019-02-23 18:12:35 |
國家市(shi)場(chang)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的一個問(wen)題(ti)及答復引起了(le)熱(re)議(yi):
問題(ti):尊(zun)敬的(de)總局領(ling)導:根據(ju)《市(shi)場監管(guan)總局關于(yu)特(te)種設(she)備(bei)(bei)行政許(xu)可有(you)關事(shi)項的(de)公告(gao)(2019年 第(di)3號)》附件2 特(te)種設(she)備(bei)(bei)作業(ye)人員資(zi)格認定分類與項目,電梯作業人員(項目代號T)的作業項目為“電梯修理(注2)”,并解釋注2為電梯修理作業項目包括修理和維護保養作業。
根據上述內容,是否可以理解為: 總局回復:電梯安裝、改造作業可以不持證。
疑問:電梯安(an)(an)裝和改造作業(ye)可以不(bu)持證是什么意思呢(ni)?是有(you)證可以不(bu)必(bi)帶在身上,還是以后電梯安(an)(an)裝和改造作業(ye)就不(bu)需要操作證了?
如果電梯安裝和改造不(bu)需(xu)要操作證了,這樣門檻不(bu)是更低了嗎(ma)?
此文(wen)件(jian)自2019年6月1日起實施 來源:網絡。 |